一句话说明:本服务是给执业律师用的办案辅助工具。它帮你算期限、盯节点、记台账, 但所有判断和对外文书都必须由执业律师本人核验。系统不替你办案,也不对案件结果负责。
1.1 本协议由 北京硅元智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(下称「我们」)与使用硅元AI 各项服务(法律助手、法律工具箱、我的案件、数字法规库,合称「本服务」)的用户(下称「你」)订立。本服务共用一个账号、一份协议;第四节「你的责任」、第五节「当事人个人信息」等与办案台账相关的条款,适用于你使用案件管理类功能的场合。
1.2 本服务采用微信登录:你在登录页主动勾选同意、并经微信授权完成登录,即表示你已完整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与 《隐私政策》。首次登录时会自动为你开通账号(即「登录即注册」)。若不同意,请不要勾选,也不要使用本服务。
1.3 本协议与《隐私政策》不一致时,就个人信息保护事项以《隐私政策》为准。
2.1 本服务主要面向执业律师及法律工作者。你的账号由微信授权登录开通:微信昵称会作为默认昵称,系统并据此自动生成一个账号名(你不需要记住它,登录一律走微信)。请你自行保管微信号与登录设备。按《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》,账号信息中含有职业信息的,应当与本人真实职业信息一致——未取得执业资格不得以「律师」名义使用本服务。
2.2 账号实行一人一号:一个微信号对应一个账号,账号在首次微信登录时自动开通。 管理员账号由平台运营方指定,与登录先后无关;登录最早不等于权限最大,普通账号之间权限相同。
2.3 本服务只提供微信登录这一种登录方式,不另设账号密码注册。 你可以在「我的账号」里自行设置一个密码作为备用登录方式——建议照做,否则微信登录一旦不可用,你可能无法进入自己的台账。
2.4 账号不得转借、出租或与他人共用。因你保管不善导致他人使用你的账号,相应后果由你承担。
3.1 本服务包括:案件台账登记、法定期限计算与预警、阶段判断、沟通节奏提醒、结案复盘、周报月报、 以及基于你已登记事实的 AI 辅助建议。
3.2 关于期限计算:系统只做「起算日 + 法定期间 → 截止日」的日期运算。起算日必须由你登记, 系统不推算起算点、不默认起算日;未登记起算日的期限,系统如实标「待补充」,不会猜。
3.3 关于 AI 输出:AI 生成的内容是律师工作底稿,不是法律意见,也可能出错。 我们已在提示词层面限制其不得自行推算日期、不得生成胜诉率、不得编造法条,但 你必须逐条核验后才能使用。结案归档必须由执业律师审核确认,系统不会自动归档。
3.4 标识方法与样式(依据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第八条,就该办法 第四条、第五条要求的标识方法与样式作出说明):
(一)显式标识。AI 生成的内容在本服务的对话界面中逐条标注「AI 生成」; 复制该内容时,剪贴板文本开头会自动加上「【AI 生成内容】本内容由人工智能生成,仅供技术参考……」 一行;导出为 Word 或 PDF 文件时,文件正文末尾附有同样的文字提示, 并在每一页页脚重复一次,以保证打印或单独递出某一页时标识仍在。
(二)隐式标识。导出的 Word / PDF 文件在文件元数据中写入符合
GB 45438-2025《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》的标识字段,
字段名为 AIGC,内容包含生成合成标签、服务提供者名称、内容编号、
内容传播服务提供者名称与传播编号等要素,用于内容追溯。
3.5 本服务使用的底层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及其备案号,在「服务说明」页面公示。
3.6 请勿删除、篡改、伪造或隐匿上述标识(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第十条)。
3.7 你因业务需要,可以申请导出不含显式标识的版本;提出后我们将在本协议 明确的情形下提供,并留存相关日志不少于六个月(同办法第九条)。
3.8 收费范围。本服务的收费分四类:
(一)法律助手·免费:对话咨询、案卷分析、评估报告、证据目录、 法律文书初稿的生成与查看,均不收费(每自然月含对话 100 轮、 材料解析 50 页,用尽后下一自然月 1 日自动恢复;查看已生成的结果不受影响); 将文书分享给他人查看,亦不收费。
(二)法律助手·订阅:法律助手内文书的下载 (Word/PDF/Excel 文件)与复制全文,按订阅周期收费。 也就是说:看结果不收费,把文件拿走才收费。 订阅分基础版、专业版、旗舰版三档,各档的功能完全相同, 差别仅在于每个计费周期内的可用量(对话轮次、材料解析页数); 下载与复制在订阅有效期内不限次数,不计入上述可用量,且同时覆盖 法律工具箱四个工具(交通事故赔偿、人身损害赔偿、劳动仲裁赔偿、合同审查) 的下载与复制。
(三)按件解锁:法律工具箱内的交通事故赔偿、人身损害赔偿、 劳动仲裁赔偿三项工具,计算结果的查看不收费;下载赔偿明细报告 (Word/PDF 文件),以及法律助手内文书的下载、复制全文,均可 按件解锁:¥9.9 解锁这一份报告/文书,永久有效—— 之后再下载、复制同一份,或换文件格式,均不再收费; 调整参数重新计算、或重新生成报告/文书,属于新的一份,需要另行解锁。 合同审查工具的对话、审查意见与修改稿的查看不收费; 导出意见书文件(Word/PDF)与复制意见书全文按件解锁, 同一份意见书的复制、下载、换格式不重复收费。 也就是说:算多少、看多少,都免费;把文件拿走才收费。
(四)法律工具箱·免费:伤残等级认定、案件管理两项,不收费。
3.9 价格。法律助手的订阅分三档,各档均提供按月与按年两种周期:
(一)基础版:月度 ¥29.9、年度 ¥359, 含每周期对话 400 轮、材料解析 100 页;
(二)专业版:月度 ¥49.9、年度 ¥599, 含每周期对话 800 轮、材料解析 200 页;
(三)旗舰版:月度 ¥99.9、年度 ¥1199, 含每周期对话 1600 轮、材料解析 400 页;
(四)免费使用与按件解锁:不订阅亦可使用法律助手的全部生成与查看功能, 每自然月含对话 100 轮、材料解析 50 页;下载与复制可以按件解锁(¥9.9/份, 见 3.8(三)),无需订阅。
上述「对话轮次」以一次提问及其回答计为一轮;「材料解析页数」以一张图片或 扫描件的一页计为一页。文书不再单独限定份数:生成一份文书按 2 轮、 一次合同审查按 4 轮计入对话轮次。可用量按自然月计算,当月未用尽的部分 不结转至下月;用尽后仍可查看已生成的结果,下一自然月 1 日自动恢复。 可用量用尽时,我们不以此为条件要求你付费或升级。
按件解锁的统一价格为 ¥9.9/份。 上述金额为现行价格,我们会在下单页面明示; 你实际应支付的金额,以你下单时页面显示并经你确认、且支付凭证记载的为准。
3.9.1 本次计费口径调整的过渡安排。自本版本生效之日起, 法律助手不再提供「新用户注册后 30 天内全功能免费」的首月免费期, 新注册账号自始适用本条约定的「看结果免费、下载与复制需订阅或按件解锁」口径。 但在本版本生效之日前已经注册、且当时的首月免费期尚未届满的账号, 其剩余免费期继续有效至届满:在剩余免费期内,下载与复制不受限制, 不因本次调整而缩短、中断或者要求补费。该等账号的到期日以其账号内的记录为准。
我们可能调整价格。调整后的价格自下单页面更新之日起,仅适用于此后的新购买, 不影响你已经完成的购买:你已经解锁的报告/文书永久有效, 不因调价而失效、无需补差价。
3.10 「一份报告」的界定(按件解锁的计费单元)。「一份」指一次确定性 计算所生成的一份赔偿明细报告,或一次由模型生成的审查意见书/法律文书:
(一)同一份报告/文书,换文件格式再次下载、先复制再下载、或再次复制, 均不重复计费;
(二)解锁永久有效:解锁后,无论经过多长时间,再次下载或复制 同一份报告/文书均无需再付费,包括订阅到期之后;
(三)调整参数重新计算、或重新生成的报告/文书,属于新的一份, 需要另行解锁。
3.11 已购买而未使用的不失效。你在本版本生效之日前购买、按旧口径 尚未使用完毕的「一次使用」,不因时间经过而失效:在第一次下载时,自动转为 该份报告/文书的永久解锁,此后按 3.10 处理。
3.12 退款。(一)按件解锁后,因我们的原因(重复扣费、系统故障 导致无法下载、交付内容明显有误)导致你未能取得该份报告/文书的,我们核实后 退款或者补发解锁。
(二)订阅退款(自助)。你可以自订阅支付成功之日起一年内, 在「服务说明」页的「我的订阅」中自助申请退款,无需说明理由。退款金额按下列 方式计算,以分为单位、向下取整:
1. 已使用天数比例 = 申请退款时已经过的订阅天数 ÷ 订阅总天数;
2. 已使用额度比例 = 取「已使用对话轮次 ÷ 订阅所含对话轮次」与 「已使用材料解析页数 ÷ 订阅所含材料解析页数」中的较大者;
3. 已兑付比例 = 上述两个比例中的较大者,最高为 100%;
4. 可退金额 = 实付金额 ×(1 − 已兑付比例)。
订阅所含额度按自然月计算;订阅期限跨月的,总额度 = 每月额度 × 订阅天数 ÷ 30。 已使用额度以系统计量记录为准(法律助手与法律工具箱共用同一份额度); 订阅开始前当月的用量不计入已使用额度。
(三)退款成功后,订阅权益于退款成功之日终止。你在订阅期内已经下载、 复制或者解锁的报告与文书不受影响,你仍可再次下载、复制同一份; 未解锁的内容需要按件解锁或者重新订阅。
(四)已开具发票的,退款前应当先完成发票冲红。
(五)退款原路退回至你的付款账户,到账时间以微信支付为准(一般为 1–3 个工作日)。可退金额不足 ¥0.01 的,不再退还。
(六)同一笔订单只退一次;退款后再次购买的,订阅期限自新的支付成功之日起 重新计算。
(七)退款到账异常(例如付款账户已注销、变更实名)时,我们会恢复相应的订阅 权益,并通过第十二节的联系方式与你协商退款方式。
(八)本条不排除你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。退款申请也可以通过第十二节的联系方式 提出,我们一般在收到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答复并处理。
3.13 支付与权益发放。费用通过微信支付收取。支付是否成功, 以微信支付的支付结果通知为准;我们据此向你发放相应的服务权益 (订阅有效期,或者该份报告/文书的永久解锁)。
3.14 计费记录的保存范围。为完成计费、对账与争议解决,我们会保存 「哪个账号在何时购买了哪项服务、金额多少、是否已经使用」的记录。 该记录不包含你的案情、当事人个人信息、输入参数与计算结果。
3.15 发票。需要发票的,可以通过第十二节的联系方式提出,并提供开票信息 (名称、纳税人识别号、接收邮箱)。发票由实际收取该笔款项的主体 (即你的微信支付账单所显示的收款方)依法开具,金额以该笔订单的实付金额为准, 开票项目为收款主体经营范围内的服务费(一般为「信息技术服务费」); 电子发票优先,一般在收到开票信息后 5 个工作日内发出。
4.1 你应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及执业规范,独立作出专业判断并承担执业责任。
4.2 你不得将 AI 生成的未核验内容直接对外出具,不得用本服务从事违法活动、伪造证据或妨碍司法。
4.3 你录入的案件信息应当真实、准确。因录入错误(尤其是日期、金额、当事人身份)导致的后果由你承担。
5.1 你在本服务中录入的当事人姓名、联系方式、案由、金额、材料等属于当事人个人信息, 其中可能包含敏感个人信息(如医疗健康、特定身份、金融账户信息)。
5.2 这些信息的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由你决定——你是个人信息处理者,我们仅依据你的指示、 作为受托方提供存储与计算服务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二十一条)。
5.3 你承诺:已依法取得当事人的同意,或存在其他合法性基础;已就使用信息化工具处理其信息作出必要告知。 这项义务在你,不在我们。若当事人反对,请勿将其信息录入本服务。
5.4 我们按约定处理,不超出你的指示范围、不转委托他人处理;服务终止或你注销时, 我们按你的指示删除相关信息(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五十九条)。
5.5 你注销账号时,该账号下的全部案件台账将一并删除且不可恢复。请先使用「导出我的全部数据」留档。
6.1 案件数据归你及你的当事人所有。我们仅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。
6.2 我们不会把你的案件数据用于本服务以外的目的,不会出售、出租或对外提供, 也不会用于训练模型。
6.3 本服务本身的软件、界面、算法与文档的知识产权归我们所有。
7.1 不得绕过账号隔离机制访问他人台账(包括伪造令牌、猜测他人案件编号等)。
7.2 不得上传与办案无关的他人个人信息,不得上传违法内容。
7.3 不得对服务进行反向工程、批量抓取、压力测试或干扰其正常运行。
8.1 我们可能因升级、维护或第三方服务(云服务、微信开放平台等)原因中断服务,会尽量提前告知。
8.2 你可以随时停止使用,并通过页面上的「注销账号」自助完成注销。
8.3 若你严重违反本协议,我们可停用你的账号;停用前会保留你导出数据的通道。
9.1 本服务是辅助工具,不构成法律意见,不替代律师判断。你据以作出的执业行为及其后果由你承担。
9.2 因不可抗力、网络故障、第三方服务中断等我们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造成损失的,我们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承担责任。
9.3 我们不对案件结果、胜诉可能性作任何承诺。
10.1 本协议变更时,我们会在页面上公示新版本与生效日期。
10.2 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目的、方式或种类的重大变更,我们会重新取得你的同意 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十四条)。
11.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11.2 因本协议产生争议,双方应先协商;协商不成,可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。
主体:北京硅元智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2110106MAK595R37D
联系邮箱:aifadoustudio@163.com
对本协议有疑问、异议或投诉,发到上面这个邮箱即可,我们会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。